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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于做好2014-2015-2学期补考、重新学习工作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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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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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湖北大学普通本科生课程学习补充规定》,我校在校本科生均实行补考与重新学习相结合的管理制度。现将2014-2015-2学期补考、重新学习工作安排如下:

一、补考

根据学校教务管理规定,2014-2015-1学期开课的普通课程(实习、实践、实验、公选等课程除外),若正常考试成绩不及格或不合格(不通过),可参与2014-2015-2学期补考(注:有“缺课缺作业”、“未选”、“违纪”、“舞弊”、“缺考”、“免考”、“补修”中任一情况的,无补考资格)。

补考信息核对截止时间:201534日晚上12(逾期不予受理;各种错登、漏登成绩修正亦应在此前完成)

二、重新学习

1、面向对象

我校在籍在读本科生,若在相应学期(2012年、2013年或2014年春季)补考成绩不及格或不合格、不通过(含转专业学生的课程补修),可报名参与本学期重新学习,重新学习不收费。

注:报名参与重新学习的课程原则上应为本学期相应专业各年级正常开课的课程。

2、报名

重新学习报名截止时间:201539晚上12(逾期不予受理)

3、选课

报名参与重新学习的学生需在教务系统中完成重新学习选课,对于未报名、未选课的学生,后期不予补登重新学习成绩。本学期重新学习选课时间待后续通知安排。

三、刷分

因学校教学资源十分有限,对于已经取得课程学分的课程不能申请刷分。若因出国原因需要刷分者,且申请刷分课程的最好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者可申请刷分。申请办理要求:

1、 学生申请。学生填写《湖北大学课程刷分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jwc.hubu.edu.cn/tabledown/sf_sqb.doc

2、 开课学院审核。由刷分课程的开课学院教学副院长签署审核意见,证实此课程本学期是否开课、是否同意接受学生刷分学习等;

3、 教务处审批通过后,刷分者须缴纳刷分费用:200/学分

4、 报名、选课:

根据教学管理安排,刷分课程与重新学习一并进行,缴纳刷分费用的学生需在教务系统中完成重新学习报名和选课。后期,若因未报名或未选课原因无法录入成绩的,可申请退还刷分费用。

刷分报名截止时间:201536下午4(逾期不予受理)

(注:刷分选课时间与重新学习选课同期进行,待后续通知安排。)

5、办理地点:行政楼304室(教务处学籍办)

   注:每生在校学习期间,刷分课程门数不得超过2门(公选课不得刷分);                                           

 

湖北大学教务处

                                     2015年3月3

 

 

电话:027-88662466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

邮编:43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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