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2届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先进荣誉称号评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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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test2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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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级各班:

根据《湖北大学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学工字〔202122号)、《湖北大学优秀学生先进学生集体评选奖励办法》(校学工字〔202123号)《关于组织开展2022届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先进荣誉称号评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通知精神,学院将组织开展2022届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先进荣誉称号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与奖项设置

评选对象:必威2022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班学生。

奖项设置:湖北大学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必威优秀毕业生标兵、优秀毕业生,具体类别与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学院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先进荣誉称号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组员由学院常务副院长、副院长、院办主任和教学办秘书等组成。

三、申请条件

(一)湖北大学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

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申请者依据前7学期综合测评成绩评定。

(二)校级、院级优秀毕业生

校级优秀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

1.曾获校级三好学生标兵、十佳大学生、琴园风云学子等荣誉称号。

2.曾获两次及以上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

模范团干等荣誉。

3.参加省级及以上知识、技能、文艺、体育竞赛等,获省级

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4.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或志愿到西部边远地区就业创业。

院级优秀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院级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标兵的评选:

1.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

2.曾获校级三好学生标兵、十佳大学生、琴园风云学子等荣誉称号、入围“卓越主体”。

3.曾获一次及以上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

模范团干等荣誉。

4.曾获两次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

5.参加省级及以上知识、技能、文艺、体育竞赛等,获省级

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6.主持院级及以上项目立项并顺利结项,或毕业论文(设计)初评等级为优秀。

7.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或志愿到西部边远地区就业创业。

四、评审、表彰流程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

1.个人申请。学生自行下载打印(A4纸张)并填写纸质版《湖北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先进荣誉称号申请表》(附件2),班主任审查签字后上交学院(截止时间:415日(周五)上午12点,联系人:田竞)。

2.学院初审。学院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既定名额认真组织评选,拟定获奖学生名单。

3.学院公示。在学院网站或者宣传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4.学校审核。学校对学院提交的获奖材料进行复核审定。

5.材料报送学校审定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和上交汇总表、账户统计表等相关材料。

(二)院级优秀毕业生

1.个人申请。学生自行下载打印(A4纸张)并填写纸质版《必威优秀毕业生申请表》(附件3),班主任审查签字后上交学院(截止时间:513日(周五)上午12点,联系人:史安平)。

2.学院初审。学院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既定名额认真组织评选,拟定获得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标兵荣誉称号的学生名单。

3.学院公示。在学院网站或者宣传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个工作日。

4.学院表彰。举行学院2022届毕业典礼并予以表彰。

(三)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

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申请者依据前7学期综合测评成绩评定。

1.个人申请。学生自行下载打印(A4纸张)并填写纸质版《湖北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先进荣誉称号申请表》(附件2)。

2.班委初选。各班成立不少于五人的评定工作小组,在班主任的指导下,按照既定名额认真开展资格审核、成绩评定和班级初选,拟定获奖学生名单。

3.班主任审查。班主任审查且相关结果班级公示一天后上交学院(截止时间:415日(周五)上午12点,联系人:闫美)。

4.学院公示。学院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初审拟获奖学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或者宣传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5.学校审核。学校对学院提交的获奖材料进行复核审定。

6.材料报送学校审定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和上交汇总表、账户统计表等相关材料。


附件1:湖北大学2022届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先进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

附件2:湖北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先进荣誉称号申请表

附件3:必威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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